

最新消息
賀!本事務所取得勝訴判決
「加重強制性交」
(七年以上重罪)
無罪!!!
檢察官不服上訴二審
本所律師再下一城
成功駁回檢察官上訴
維持無罪判決確定!
遇到性犯罪應該做的三件事
如果你/妳是被告
1. 接到警察通知,告知警察要找律師陪同,「立即約律師時間詳談」
2. 將發生事件的「人、事、時、地、物」,整理清楚
3.整理相關證據,包含對話紀錄、錄音檔、影片,帶來事務所討論
如果你/妳是被害人
1. 剛發生之案件,務必立即前往報案、驗傷,「並聯絡律師」;時間較久之案件,「先與律師討論再提告」
2. 立刻連絡並告知親屬、信賴友人事發經過
3. 蒐集相關證據,包含加害人對話、事後反應
專業團隊
本事務所皆採團隊合作模式,讓你在任何時間都能夠有律師提供第一手資訊
張峻瑋律師
同在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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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成功的人找方法,失敗的人找藉口,律師就是提供方法的人。」
林珊玉律師
同在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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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妨害性自主案件,無論被告或告訴人都在煎熬中負重前行,讓律師幫你/妳扛起部分重擔。」
性犯罪案件常見問題
Q1:警察叫我直接去做筆錄,我應該先找律師,還是先去看看狀況?
A1:性犯罪案件務必先跟律師討論再前往製作筆錄,由於性犯罪通常沒有第三人在場,錯誤的供詞,很容易讓案件變得難以控制,所以千萬要先跟律師討論過,再由律師陪同前往。
Q2:製作筆錄的時候,律師能幫忙回答嗎?
A2:原則上製作筆錄,詢問事實問題時,應由當事人自行回答,不得由律師代替,所以事前的溝通非常重要。
Q3:如果律師去現場都不能回答問題,為什麼要找律師陪同?
A3:因為製作筆錄當下,當事人必須專注回答問題,無法記錄下偵查機關詢問的重點,案情經過,對方供詞等等重要資訊,必須仰賴律師在旁協助,且律師針對當事人供 詞模糊,有加以補充必要者,都可以於後補充或是撰寫書狀,此外更是可以保障當事人不會受到不當訊問或是心理壓力。
Q4:我是否應該要提供警察/檢察官對話紀錄?
A4:目前性犯罪中,對話紀錄是非常重要的證據,當遭遇性犯罪案件時,切記不要隨便刪除對話紀錄,應該妥善留存,交給律師分析有利與否,再決定是否提出。
Q5:我是告訴人/被害人也可以請律師嗎?
A5:被害人/告訴人同樣也有委任律師協助的權利,透過委任律師作為告訴代理人,可以更好的把證據提交給偵查機關,幫助發現真實,更可以提高起訴的機率,避免因證據不足,被害人的冤屈無法伸張。
專業服務案件類型
強制性犯罪
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
刑法第222條加重強制性交罪
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
刑法第225條加重強制猥褻罪
乘機性犯罪
刑法第225條第1項乘機性交罪
刑法第225條第2項乘機猥褻罪
權勢性犯罪
刑法第228條第1項利用權勢性交罪
刑法第228條第2項利用權勢猥褻罪
兒少性剝削
拍攝少年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
引誘使少年被拍攝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
違反意願拍攝性交猥褻影像罪
性騷擾
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強制觸摸罪
性騷擾申訴
性騷擾再申訴
連繫方式
- 交通資訊:
府中捷運站1號出口,步行1分鐘
- 停車資訊:
新北市板橋區重慶路2號【怡寶大樓停車場】(停車後電梯直達11樓,告知櫃台人員即有專人接待)